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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19期)

发布日期: 2021-03-16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高市监原罚字〔2021〕16号高平市鑫煜达工贸有限公司生产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民用型煤案高平市鑫煜达工贸有限公司91140581325751718M李海楼生产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民用型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1、罚款14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40元。2021.3.12
主动履行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