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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68期)

发布日期: 2021-09-17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高市监处罚〔2021〕101号高平东沙加油站涉嫌销售不合格柴油车尾气处理液案高平东沙 加油站(王建锋)91140581330482225T王建锋销售不合格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高平东沙加油站处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与抽检同批次(2021.2.10)的柴油车尾气处理液3桶;
2、没收违法所得44元;
3、罚款1456元。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