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监处罚〔2024〕27号 | 高平市城关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供销超市米山店涉嫌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案 | 高平市城关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供销超市米山店 | 91140581MA0GW3YD77 | 韩丽萍 | 涉嫌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1元; 2.没收不合格产品(塑料购物袋20个); 3.罚款90元 | 主动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