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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39期)

发布日期: 2024-05-31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高市监处罚〔2024〕46号高平市金阳大药房有限公司未按照医疗器械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及未明码标价案高平市金阳大药房有限公司91140581MA0K37P77C李鑫未按照医疗器械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和经营商品未明码标价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1000元。主动履行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