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监处罚〔2024〕153号 | 高平市刘海燕神利便利店(刘海燕)向未成年人销售白酒案 | 高平市刘海燕神利便利店 | 92140581MACTJX228F | 刘海燕 | 向未成年人销售白酒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决定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3.88元; 3、罚款16000元。 |
主动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