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监处罚〔2024〕195号 | 高平市鑫创业粮贸有限公司使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计量器具案 | 高平市鑫创业粮贸有限公司 | 911405815833328156 | 袁国胜 | 使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计量器具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涉案的计量器具1台(型号:SCS-15,编号:105);2.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