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监处罚〔2025〕8号 | 高平市宸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闫帅)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案 | 高平市宸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140581MA0LGP3HX4 | 闫帅 |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 | 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272元。 | 主动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