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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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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14期)

发布日期: 2025-02-18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高市监处罚〔2025〕15号 高平市小朱便民超市(朱旭金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高平市小朱便民超市 92140581MA7XA5X32L 朱旭金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参考《晋城市包容免罚清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的香鲤辣虎皮肉卷2包(净含量:16克,生产日期:2024年1月1日);
2.没收违法所得0.25元;
3.罚款1300元。
主动履行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