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监处罚〔2025 〕29 号 | 高平市城关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供销超市北诗店涉嫌销售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商品条码的商品案 |
高平市城关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供销超市北诗店 |
91140581MA0KW97331 |
张普文 | 涉嫌销售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商品条码的商品 | 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罚,该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涉案商品数量较少的裁量因素,符合从轻处罚等级,参考《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中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涉案商品,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元 |
主动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