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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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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85期)

发布日期: 2025-07-28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高市监处罚 〔2025〕99号 山西高平青龙同昌煤业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案 山西高平青龙同昌煤业有限公司 91140000701058870M 申国平 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 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决定:罚款22000元。 主动履行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