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101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监处罚〔2025〕124号 | 高平仁爱医院有限公司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 高平仁爱医院有限公司 | 91140581MA0H04Q76W | 韩同珍 | 1.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该院购进SDF/JYZ-AⅢ型多功能牵引床1张、SDF/XZ-B型熏蒸治疗机1套时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 2.使用的SDF/JYZ-AⅢ型多功能牵引床1张、SDF/XZ-B型熏蒸治疗机1套价格分别是3900元、5000元,生产日期分别是2016年12月06日、2016年11月28日,有效期均为6年,至检查之日均已过期。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依据该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结合本案案情,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给予警告;2.没收SDF/JYZ-AⅢ型多功能牵引床1张、SDF/XZ-B型熏蒸治疗机1套;3.罚款5万元。 |
主动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