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高市监处罚〔2026〕8号 | 高平市太洛路撰撰土产建材润滑油门市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高平市太洛路撰撰土产建材润滑油门市部 | 92140581MA0GYKG89Q | 田撰江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机油,违法经营额634元。 |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本案案情,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1桶20升标称“Shell® 壳牌® 得力士®S2M L-HM32抗磨液压油”,1瓶4升标称“Mobil® 美孚力霸® 15W-50”; 2.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