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54期)

发布日期: 2023-06-01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第54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高市监处罚〔2023〕53 号高平市贵昌鲜肉店(陈贵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高平市贵昌鲜肉店92140581MA7Y5UA2X6  陈贵昌高平市贵昌鲜肉店不能提供《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且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依据《晋城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试行)》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罚款人民币1300元。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高平康乐支行(地址:高平市康乐东街)。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