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监处罚〔2024〕2号 | 高平市小马蔬菜门市部经营不合格甜椒案 | 高平市小马蔬菜门市部 | 92140581MACTHGP35Q | 马勉 | 高平市小马蔬菜门市部经营不合格甜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六十五条之规定。 | 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高平市小马蔬菜门市部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2500元。 | 主动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