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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21期)

发布日期: 2024-04-16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高市监处罚〔2024〕14号高平市万和城小区久安便利店(李鹏鹏)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高平市万和城小区久安便利店92140581MA0KU4TN2E李鹏鹏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参考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市市监函〔2022〕90号《晋城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的3包今麦郎原盅老母鸡汤面;
2.罚款1300元。
主动履行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