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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47期)

发布日期: 2024-06-27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高市监处罚〔2024〕55号
高平市永录乡进明熟食店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案高平市永录乡进明熟食店92140581MA0LBX8M72王霞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高平市永录乡进明熟食店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属于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食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及《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熟大虾1.52斤;2没收违法所得24元;3.罚款2500元。主动履行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