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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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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75期)

发布日期: 2024-08-28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高市监处罚〔2024〕108号 高平市米山镇光明商店(王广明)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高平市米山镇光明商店 92140581MA0HE65P1R  王广明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标示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26日的冠口福香辣手撕酱板鸭3袋)。2.没收违法所得0.3元。3.罚款3000元。 主动履行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