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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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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94期)

发布日期: 2024-10-15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或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高市监处罚〔2024〕140号 高平市河西镇河西村福美特超市(贾少云)
经营不合格的麻辣花生和太原高粱白酒且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高平市河西镇河西村福美特超市(贾少云) 92140581MA0L7KA7XU 贾少云 经营不合格的麻辣花生和太原高粱白酒且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第七十一条第三款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高平市河西镇河西村福美特超市 (贾少云)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1.6元;3、没收18袋生产日期2024.06.05的麻辣花生和6瓶生产日期2020-03-12的太原高粱白酒;4、罚款6000元。 主动履行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