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监处罚〔2024〕184号 | 高平市医疗集团(高平市人民医院)使用劣药案 | 高平市医疗集团(高平市人民医院) | 121405814067200599 | 李军 | 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梅毒螺旋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5盒、制白附子中药配方颗粒157.9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使用的药品梅毒螺旋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批号202309222)5盒、制白附子中药配方颗粒(批号1096663)157.9克;2.罚款10.2万元。 | 主动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