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监处罚〔2024〕198号 | 高平市丽影美容店(王丽英)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高平市丽影美容店 | 92140581MA7Y4W6C62 | 王丽英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2.罚款11000元。 | 主动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