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监处罚〔2024〕44号 | 晋城市云膳慧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张彦霞 | 91140581MA7XLLH771 | 张彦霞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参照《晋城市市场监督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中关于“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的减轻适用条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5500元。 | 主动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