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监处罚〔2025〕40号 | 高平市神农镇中村文中付食门市部未严格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高平市神农镇中村文中付食门市部 | 92140581MA0H9CEU9E | 郭文中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及《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涉案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小滑头薄辣片14袋,生产日期2024年9月24日,有效期150天;(2)毛湘德熟食调味制品14袋,生产日期2024年9月1日,保质150天;(3)卫龙美味素食大面筋6袋,生产日期2024年9月6日,保质120天;3.罚款2300元。 | 主动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