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监处罚〔2025〕60号 | 高平市杨随珍妇科诊所(杨随珍)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 高平市杨随珍妇科诊所(杨随珍) | 92140581MAOKNC0Q6C | 杨随珍 | 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 |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款,结合本案案情,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使用的过期的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型号:A型轴转式)(南昌市康洁医用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册证编号为赣械注准20152660130、批号20200506、生产日期20200506、失效日期20220505)35只; 2、罚款2.95万元。 |
主动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