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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9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分为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高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高平市康乐东街2号;电话:0356-5236586;电子邮箱:gpsscj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高平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系统、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方面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围绕重点领域,采取多种形式,有序推进信息公开。

  1.利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全年公开部门工作信息、政策文件、行政处罚、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市定民生实事项目、提案建议办理等事项共294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161条,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信息公开45条,建议提案办理公开13条。完善编制目录信息,健全信息公开程序,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基本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2.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拓宽渠道,增加途径,今年我局通过“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89条。利用微信工作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我局重大活动及工作成效、市场主体信息等内容,方便广大群众便捷获取市场监管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申请、办理、时限、收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以及规范答复格式、流程,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202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健全工作机构,确保政务公开专人专管,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效等要求,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积极动员和安排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为正常展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2年,我局大力宣传“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粉丝人数明显上涨,持续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监管信息的公开,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开药店信息,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精选留言予以展示,更好将公众参与融入其中,有效搭建了我局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1

行政强制

                      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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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成效,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责任制还有待完善等。

下一步我局将优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加强培训,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建立健全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今后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