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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30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2025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高平市康乐东街2号,电话:0356-523658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全面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围绕重点领域,采取多种形式,有序推进信息公开。

1.利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全年公开部门工作信息、政策法规、行政处罚、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提案建议办理等事项共199条,其中,部门工作50条,政策法规3条,建议提案办理11条,行政处罚123条。持续更新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信息,食品生产监督检查5条,食品安全抽检4条,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3条。

2.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今年我局通过“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14条。利用微信工作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我局重大活动及工作成效、市场主体信息等内容,方便广大群众便捷获取市场监管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按期答复率100%。3件申请分别涉及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以及涉及到第三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审查,3件申请均决定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5年,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将政府信息管理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我们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保障安全等方式,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效等要求,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全局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和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5年,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紧紧围绕市场监管服务工作,持续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与栏目功能,强化“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与互动服务能力,通过“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更新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公开信息314条,推动平台从“信息发布库”向“政策解读窗、政务服务台、公众互动站”深度融合转型,切实增强了公开的时效性、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

行政强制

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公开内容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三是公众参与互动深度不足。

2026年我局将计划重点在以下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 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继续围绕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行政执法等领域,细化公开标准,增加过程性信息披露,打造更加透明的市场监管形象。二是拓展互动参与渠道,探索就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草案等,通过网站、新媒体开展线上意见征集,增进公众理解与支持。三是强化数字技术赋能,优化网站和新媒体的搜索、查询功能,探索利用大数据分析公众关注热点,提供更加智能、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6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