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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司法局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08/2021-0013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5日
标      题: 高平市“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高司字〔2021〕2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5日

高平市“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8-25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高平市“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

高司字〔2021〕2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晋城市司法局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决策部署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持续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提高乡村建设法治化水平,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满足乡村人民群众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乡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时间

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

三、具体举措及任务分工

(一)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

1.强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设立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联络点,培养“全科医生”,实现司法所职能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援助、律师、公证、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指引功能的有机整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基层治理股、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各司法所

2.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服务水平。晋城市司法局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设置涉农法律服务专席,开设法律咨询、公证咨询热线电话,提供更加贴近“三农”的专业化服务,山西法律服务网掌上服务将整合至“三晋通”APP。我局要积极宣传和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服务热线和APP咨询办理法律服务事项,完善主动服务机制和办事功能,为乡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各司法所

3.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鼓励有条件的乡村配备“云律所”、法律服务机器人,提供在线调解、视频咨询、普法宣传、综合査询;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公示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线上平台使用指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通过宣传片、标语标牌、便民卡、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方式,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远程视频服务系统和山西法律服务网宣传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

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基层治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二)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保障力度

4.突出保障“三类”服务对象。服务保障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积极办理劳动争议、土地纠纷、环境污染、农业生产资料等涉农法律援助案件,推动将养殖种植、“互联网+农村”新型三农纠纷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服务保障农村特殊群体,探索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法律援助诉求,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

5.积极推广“四项”精准服务。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和“法援乡村惠民生”活动,建立健全异地协作机制,确保即来即转、实时追踪、及时反馈、动态清零;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法律援助与公证工作衔接机制,引导公证机构依法为受援人减免公证费。

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

6.大力推行“五办”工作方法。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开通“绿色通道”,对“三农”案件实行“优先办”;对于重大疑难案件“重点办”;主动引导并协助符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受援人向办案机关和民政部门申请相关救助,推行“协作办”;完善法律援助网上申请流程,引导群众通过山西法律服务网申请法律援助,实现“在线办”;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受理条件、所需材料,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法律援助案件当天审査、当天指派,推动“一次办”。

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

(三)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

7.扎实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推进民生实事标准化建设,制定惠民工程标准化操作手册,规范值班排班、抽查回访、资金核发等服务全流程,全面提质增效。开展惠民工程调研检査,推动解决痛点、难点问题,督促工作推动不力、实施效果不好的乡镇(街道)整改提升。加大宣传力度,注重以案释法,推动惠民工程向乡村廷伸,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各司法所

8.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五个ー”活动。引导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有效覆盖”发展。督促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开展村(居)法律顾问“五个ー”活动,引导村(居)法律顾问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讲课”、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

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各司法所

9.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抽调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乡村企业法律服务团,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组织法律服务团为乡村企业开展“法治体检”。

任单位: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各司法所

10.开展“党支部结对”活动。律师党支部结合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乡镇(街道)工作,选派专业律师党员为村“两委”和村民对口提供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11.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全面建立乡村公证联络员制度,做到咨询电话一打就通、咨询事项一次说清、预约办证一步到位;广泛宣传公证制度,人口众多、办证需求较大的村每年度开展一次公证法律讲座,发放一次公证服务乡村建设典型案例宣传资料,引导农村群众不断提高运用公证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各司法所

12.推进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夯实乡村调解组织基础。将热爱调解事业、具有一定调解工作经验和能力的人选拔到调解队伍中来,加大培训力度。落实村调委会每周一次、乡镇(街道)调委会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完善定期集中排查制度,在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和矛盾纠纷多发易发时段组织专项排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村组、农户全方位排查。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对涉及山林土地、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宅基地、村务管理、小额债权债务、轻微侵权等一般矛盾纠纷及时开展调解工作。持续推进“调解七进、服务三晋”专项活动。采取“设室、挂牌、亮标、值班”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乡村调解机构设置和各项工作开展;指导乡村调解组织与村级网格员对接,实现排查信息共享,合理做好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责任单位:基层治理股、各司法所

(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1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乡村建设作为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持续推进,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定期公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清单,明确普法主体、形式、对象、节点;结合“三下乡”等活动,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4.开展主题普法宣传。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为节点,在农村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每年5月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各司法所

15.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通过实地抽査、书面审核、社会调查等方式,对国家、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复评工作,积极创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持续提高创建质量。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各司法所

16.强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农村(社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2021年底,全市所有建制村(社区)每村(社区)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2022年底,全市所有建制村(社区)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力争占到农户(居民户)总数50%以上。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各司法所

17.创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全覆盖;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作用,利用“司法在线”拍摄普法短剧进行以案释法,鼓励、吸引群众参与创作和表演,切实增强普法效果。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各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是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和主要载体。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把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纳入乡村振兴“大盘子”,把活动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具体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各股、室、中心、处、所共同参与、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总结宣传。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指导,总结亮点经验,发现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宣传展示,尤其是利用新媒体低成本、广覆盖、多样化的优势,着力营造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活动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高平市司法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