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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司法局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08/2021-0013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9日
标      题: 高平市司法局关于成立北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都佳园物业调解工作室等九个派驻调解工作室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司字〔2021〕2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9日

高平市司法局关于成立北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都佳园物业调解工作室等九个派驻调解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09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高平市司法局

关于成立北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驻都佳园物业调解工作室等九个派驻

调解工作室的通知

高司字〔2021〕25号

各基层司法所、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扎实开展“调解七进 服务三零”专项活动,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调解七进 服务三零”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及上级安排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分批次在企业、综超市场、物业、基层派出所等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部门成立一批派驻调解工作室。经前期充分准备,决定首批成立北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都佳园物业调解工作室等九个派驻调解工作室。

一、派驻调解工作室机构组成人员

1.派驻调解工作室所在单位调解工作负责人

2.所在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或专职调解员

3.派驻调解工作室所在单位法律顾问

4.派驻调解工作室所在单位调解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力度,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全方位、无死角”。

各派驻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做好本单位员工与员工、员工与单位等之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受理纠纷的梳理分类工作。排查出的纠纷,要及时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和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台账,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在排查和调解中,发现有群体性事件、“民转治”“民转刑”苗头倾向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高平市司法局、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采取措施,严防事态扩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力度,做到对矛盾纠纷隐患“早研判、早预防”。

对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调解员要采取多形式调解办法及时就地化解。对于“当事人不愿继续调解的”“不属于调解范围的”和“难以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引导帮助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其他途径依法解决。针对重大矛盾纠纷、易激化的矛盾纠纷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全面分析可能发生的各类情况,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研判、早预防、早化解、早稳控”。

(三)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强化人民群众“有纠纷找调解”的思想理念。

各派驻调解工作室要联合司法所通过标语条幅、街面广告、各类媒体积极宣传人民调解独特优势,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确保调解工作室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开展。派驻调解工作室所在单位要做好日常管理;调委会要做好调解业务指导;司法所要加强管理指导,同时组织调解人员参加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不断促进派驻调解工作室工作规范发展。

2.健全组织保障。各相关单位要提供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保障调解工作室正常开展工作。同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

3.建立考核机制。把派驻调解工作室工作成效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考核范围,建立健全相应的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人民调解法》等规定,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调解员,可以予以表彰、奖励;对调处工作不及时、方法不得当,致使矛盾纠纷激化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人员,要予以相应处罚。

4.加强督查督导。高平市司法局要不定期对各派驻调解工作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5.加大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利用多种渠道和途径,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工作成效等,引导职工、群众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纷争,提高广大群众对调解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6.加强组织纪律。工作中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得吃请收礼。


高平市司法局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