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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司法局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08/2022-0002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25日
标      题: 高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司字〔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5日

高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2-25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高平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

通     知 


高司字﹝2022﹞3号


各股(室)、处、所、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高平市司法局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平市司法局

202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高平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努力实现一个目标,抓好三项改革,做好五项重点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新时代美丽高平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概括来说,就是“1135”工作思路:“1”,打造一流政治机关,即: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打造过硬一流政治机关。“1”,实现一个目标,即:创建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3”,抓好三项改革任务,即:搞好“一局一中心”试点单位创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抓好公证体制改革。“5”,做好五项重点工作,即:八五普法、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围绕上述总体思路,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打造过硬一流政治机关

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以模范机关建设为抓手,打造过硬一流政治机关,增强工作主动性、提升工作质量,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1.优化组织结构。继续优化局党总支组织结构,以“一局一中心”建设为契机,成立社区矫正中心党支部,发挥党支部在社区矫正管理中的引领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管事、管人、管思想、管作风,形成良性循环,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

2.发挥支部作用。一是发挥支部堡垒作用。以支部为主体,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各基层党支部引领带动作用,树立党管一切工作的鲜明导向。二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支部党员主动亮身份树形象,将党性修养与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理念相结合,做到业务精、服务好、奉献多,持续提升司法行政实效和水平。

3.丰富特色教育。一是继续开展“业务沙龙”讲读,制定年度讲学计划,人人登台亮技能,以讲学提升业务水平,促进全员业务均衡发展。二是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将党员主题教育与实践相结合,集中学、走出去、实践悟,活跃组织活动形式,开拓党员视野,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开展党员“政治生日”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党员“重读入党志愿书、重温入党誓词、坚定入党初心”,唤醒入党初心,激发斗志,增强使命担当意识。

4.全面提升能力。进一步深化“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建设,通过理论学习、思想教育、素质培训、能力提升等举措和急难危重任务考验锻炼党员干部,发现培塑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创先进、提能力,在日常工作中争优秀,当模范,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5.统筹推进2022年度依法治市工作。制定《中共高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高平市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等文件,安排年度工作任务,推动各协调小组、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落实本领域、本部门法治工作任务。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6.扎实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高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细化任务、收集资料、汇编成册,强化宣传,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

7.全力做好法治社会建设。按照我市《关于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8.组织督查考核工作。做好2022年度法治建设督查考核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督查,重点督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按照《高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考核办法》的要求,开展年终法治建设工作考核。

三、以“三项”改革任务为抓手,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一)抓好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改革试点,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水平。

9.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试点建设,要按照“独立执法、协助配合,各履其职、共同推进”工作模式,进一步探索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制度,形成一套由“社区矫正管理局和矫正中心为主,各司法所为辅”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新模式,打造出具有高平特色的社矫工作新名片。

10.加强社区矫正管控。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和《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全面依法实施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利用“山西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及“山西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电子监管系统”对社矫对象开展信息化核查,加强日常抽查力度,提升监管质量。积极开展心理测评、心理教育、技能培训,提升矫正效果。积极探索设立社矫综合管理区、监督管理区、教育帮扶区,提高社矫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11.严格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持续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帮扶救助工作,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和“双列管”措施,建立安置帮教基地,最大程度提供就业机会。

(二)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12.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人员、资金、办公设施保障到位基础上,探索建立“四机制、四制度”(案件评议组和审理办公会集体决策案件审理机制;引入专家咨询委员会参与办案工作机制、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审查纠正机制;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制度;向被复议政府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定期告知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向乡镇和市政府部门定期通报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向市纪检监察机关通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嫌违纪违法情况制度),全力打造“标准统一、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推动行政复议高效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3.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做好行政应诉案件的证据收集、出庭应诉等工作,落实《关于高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办理工作相关规定的通知》,继续推进市政府副市长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推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一次庭审。通过客观参与庭审全过程,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减少行政应诉案件发生。

14.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做好全市重点项目、重要工作、重大改革和重大招商引资的合法性审查,深入推进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加快推进公证机制改革,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15.加快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尽快恢复执业。成立山西省高平市公证处,按照零编制、依法纳税、企业化财务管理运行模式,制定规章、招录人员、组建队伍,尽快恢复执业。继续积极地为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服务,不断发挥公证工作在减少纠纷、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四、认真抓好“五项”重点工作,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6.创新普法举措,提升普法效果。全面开展“五长讲法、敲门送法、以案释法、现身说法、全民学法”普法新模式,五大抓手齐发力,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着力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引导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17.继续开展“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依托法律“七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提高尊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

18.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进一步加大宪法、民法典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宪法教育基地作用,提升普法教育实效。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9.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职业培训。明确责任边界,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推进“综合一次查”“一支队伍管执法”等工作,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效率和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能力。

20.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柔性执法,协调指导九大执法领域建立综合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推动督促各执法单位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21.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公开运行权力,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程序,扩大记录适用范围,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牢牢守住法律底线。 

(三)抓好法律援助和矛盾纠纷调解,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22.创新法律援助工作形式。一是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人员识别库”。依托各级调解组织,以索取报酬、赡养抚养、生产经营、事故赔偿等纠纷为重点,收集病残孤老灾、低保户、农民工等各类群体信息,建立“法律援助人员识别库”,变法律援助对象审核“你给我证明”为“我为你证明”,做到精准援助。二是开展“法律援助七进”活动,充分发挥传统新闻媒体与现代传播平台的优势,扩大法律援助影响。三是在“法援助惠民生”品牌建设上再发力,整合服务资源积极推进;探索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打造“互联网+法律援助”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3.建立“三级联动联调”机制,做好矛盾纠纷调解。为破解司法行政人员不足、力量分散、工作效率不高难题,整合现有资源,组建市级专业调解团队和区域专业调解团队,建立“三级联动联调”机制(三级调解:以司法所为主,统筹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和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力量,主要负责对辖区内一般纠纷的调处;二级调解:以3个基层司法所党支部为引领,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统筹辖区司法所内优秀调解员或调解专家,负责化解三级调解无法化解案件和一般疑难复杂案件;一级调解:以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依托,组织全市调解专家库中的调解员、律师等组成调解团队,负责化解二级调解无法化解案件及上级交办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高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率。持续开展“调解七进 服务三零”专项活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工作,及时对换届后的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专业行业调委会进行调整,按照“四有”标准,进一步规范调委会建设和业务工作,并做好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24.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群众各类法律服务需求,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在全市党委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各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探索建立与各政法单位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有效杜绝违反“三个规定”事件发生。

(四)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25.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在2021年创建工作基础上,培育一批新的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注重软件提升,强化基础建设,打造一批有阵地、有亮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26.继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提高“法律明白人”理论水平,督促“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村(社区)法治建设工作,使其成为基层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

27.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发掘地方优势资源,因地制宜,运用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图文并茂地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不断增强村民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打造具有高平特色的法治文化教育阵地。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队伍形象和素质。

28.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统一规范和标识,围绕提升基层司法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年内积极完成北诗、米山两个司法所硬件建设。着力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力争北城、野川、马村、神农四个司法所达标。

29.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坚持“督促后进、激励先进,明确职责、权责统一,端正作风、树立形象”原则,重点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或搞选择性落实等作风不实、执行不力、责任心不强等方面的问题,督促重点管理对象列出整改方案,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强化能力和业绩导向,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坚持靶向考核,强化正向激励、逆向惩戒,以此倒逼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提高工作效能。

30.加强队伍建设,保持廉洁品质。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牢固树立纪律法律意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努力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引导广大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严抓“八小时之外”监督,做到全体干部“零违纪”,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