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08/2022-0017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01日 |
标 题: | 高平市司法局关于调整“三零”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高司发〔2022〕2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01日 |
高平市司法局
关于调整“三零”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高司发〔2022〕23号
各股(室)、处、所、中心:
为切实加强“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局党组决定调整高平市司法局“三零”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牛学亮(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赋春(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芳(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景红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史竹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马夏瑜(副主任科员、公职律师)
成 员:吴秀丽(法治建设股股长)
陈冰梅(行政执法综合股股长)
赵义方(办公室主任)
何慧芳(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李仙荣(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
曹艳敏(基层工作管理股股长)
王 伟(社区矫正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系统的“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统筹协调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治理股,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曹艳敏(兼),副主任:张金玲(兼)。
高平市司法局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