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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司法局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08/2023-0002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2日
标      题: 高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司字〔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2日

高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02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高平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

通    知


高司字〔2023〕1号


各股(室)、处、所、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附:2023年目标责任制清单


高平市司法局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平市司法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打造一流政治机关、实现一个目标(创建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抓好三项改革任务(“一局一中心”试点单位创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公证体制改革)、做好五项重点工作(八五普法、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司法行政队伍建设)“1135”工作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为新时代美丽高平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打造过硬一流政治机关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加强全员政治理论学习力度,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2022年,共开展党组集中学习16次,机关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6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有力有效的将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狠抓作风建设。开展了以“整顿干部作风 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月活动,以及“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工作和“整顿纪律作风 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了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使命担当意识,点燃了干事创业热情,加强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廉洁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严抓党建工作。以党建品牌创建为抓手开展模范机关创建。丰富特色教育,继续开展雅言诵经典晨读、人人登讲台等活动。利用“三晋先锋”APP平台,进一步规范了各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生活操作流程,提高了党建管理水平。

  二、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安排部署全市学法工作。安排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开展重点学习。印发《关于制定学法计划、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的通知》,同时制定市委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2022年,市委书记带头落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度集体学法10次,市长带头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年度集体学法8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业部门法律法规开展系统学习。

  二是统筹谋划全面依法治市。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协调小组成员、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第五次会议,印发《中共高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高平市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安排部署年度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印发《高平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高平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举措>的任务清单》《高平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三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根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对示范创建资料进行多次梳理,及时完善。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开展问卷调查,报道法治政府创建典型经验,利用机关单位、商超等公共场所电子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等,整理发布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每周e题”十三期,提升全市领导干部对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知识水平,营造浓厚创建氛围。2022年7月,我市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县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接受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三方实地评估。

  四是完善法治建设工作考核体系。制定印发《高平市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以及配套考核指标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述法等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明确了考核内容、计分方法、结果运用等,对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考核评议作了详细安排。因疫情原因,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开展了线上考核。

  三、以“三项”改革任务为抓手,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1.抓好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改革试点,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一局一中心”建设。完成“一局一中心”场所改造工程,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成立社区矫正中心党支部,突出党建引领作用,不断探索工作思路,形成了“1133”工作模式。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管控。严格考核奖惩。严格执法程序,对于违规、违法的按规定给予训诫、警告、提请治安处罚、提请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2022年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训诫7人次,书面警告5人次,对1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提请收监执行,对3名违反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对象提请撤销缓刑建议。2022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1名,解除102名,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总体态势平稳。

  2.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行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一口对外、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开展“行政复议最多跑一次”活动,进一步便捷群众,提升行政复议服务水平和质量。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7件。所有案件全部通过《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进行了录入,实现了案件办理和信息录入的同步。

  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强化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监督管理,2022年全市行政应诉案件1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通过参与庭审全过程,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减少行政应诉案件发生。

  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坚持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2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12件,出具重大合同、决策法律意见书70份,提供法律意见建议443余条,为32个立法草案及政府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3.加快推进公证机制改革,高平市公证处恢复执业。按照零编制、依法纳税、企业化财务管理运行模式,完成高平市公证处体制改革。目前,高平市公证处已恢复执业,2022年,共办理公证93件。同时,公证处进一步落实完善各项便民服务举措;加大入企公证服务力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公证+不动产登记+税收”业务协同办理,一窗受理开通税务服务专线,确保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少跑快办”和“最多跑一次”,发挥了公证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认真抓好“五项”重点工作,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1.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创新普法举措,提升普法效果。全面开展“五长讲法、敲门送法、以案释法、现身说法、全民学法”普法新模式,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2022年全市五长讲法开展90次,司法在线共播出10期,律师来了播出12期,敲门送法走访15.3万户,现身说法开展6次,排查矛盾纠纷4万余次,发放宣传资料近10万份。

  二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度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详细安排普法重点工作,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细落实。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省、晋城市及我市关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要求,在全市开展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先后出台了《高平市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实施方案》、“高平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高平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10项制度”;制定了统一指挥协调、运行、快速响应三项工作机制。实现“四规范、五统一”,即规范执法队机构设置;规范执法事项;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流程;统一功能用房设置;统一室内标牌、版面;统一服装样式标志;统一车辆外观式样;统一文书、台账。2022年15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并成立了执法队党支部。所有乡镇(街道)都配备有执法装备。2022年,各乡镇共开展行政综合执法1535次。其中,行政检查1526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强制6次,制止违法行为248起,与市直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3次。

  二是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柔性执法,印发了《关于规范全市轻微违法行为和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协调指导九大执法领域建立综合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督促各执法单位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严格组织培训和考试,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抓好法律援助和矛盾纠纷调解,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一是创新法律援助工作形式。

  在开展法律援助方面,建立“法援+矛调”机制实现法律援助惠民生。实现力量互补,深度融合,变群众“找上来”为主动“沉下去”。在关爱特殊群体方面,建立法律援助对象精准识别库,通过“静态+动态”机制,实现对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全覆盖。经司法所、村(居)调解员全面摸排,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录入法律援助对象精准识别库,对上门群众进行“静态”识别。对不在库里的群众实施“动态”机制,下沉到村(社区)进行核查,把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入库,做到数据精准,应援尽援,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目标。2022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04件,其中刑事166件,民事336件,行政2件,提供法律咨询2261人次,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76件,协助办理认罪认罚587件。共办理民生实事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446件,办结388件,较之任务数220件,办结率为176%。“建立精准识别库”举措被省多家媒体报道推广。2022年2起法律援助案例被评为山西省法律援助“双十佳”案例,3起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案例库。

  二是建立“三级联动联调”机制,做好矛盾纠纷调解。

  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整合现有资源,强化调解力量,组建调解专家库,建立局、所、村“一条线”的矛盾纠纷化解“三级联动联调”机制及“三长会商”、“三站三调”等联合调处机制,提高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率。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推进“调解七进  服务三零”活动。2022年,我市各基层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次数20232次,走访排查户数182038户,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599件,成功化解纠纷1599件。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我局积极探索创新惠民工程工作方法,在调查研究、梳理汇总的基础上,创新性的推出了“专业+辅助”、“定时+常规”、“法援+矛调”、“静态+动态”、“线上+热下”、“跟踪+回访”、“研判+联动”、“通报+约谈”的“八+”服务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2022年共解答免费法律咨询17628条,群众满意度100%,完成率400.6%,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实现了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智能化法律服务。

    我市84名法律顾问共入村服务1418次,接待群众咨询7500次,为村(社区)提供专业法律意见30次,开展法治讲座和普法宣传286场,协助处理信访案件10起,协助调解矛盾纠纷47起,法律顾问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18条,直接参与村(社区)的涉法事务,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共42件,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5件,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了乡村振兴,助益了法治乡村建设,大大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困难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明显增强。

  此外,我市五个律师事务所、1个法律服务所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业务,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了较好的法律服务。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内部管理、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2022年我市5个律师事务所、1个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579件。其中刑事案件208件,民商事案件1180件,行政案件29件,非诉讼案件13件,法律援助案件149件,提供法律咨询1586多人次,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0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4.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完善创建指导标准,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再部署,成功创建2022年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优化南城办朴村、建宁乡李家河村、野川镇路家村等法治文化阵地10个,形成了一批从国家级到省级再到市级的民主法治市范村梯队,发挥了典型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稳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网络学习相结合,进一步推动“法律明白人”培训规范化。通过两轮“法律明白人”培训,培养了一批“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通法规”的学法用法典型代表。通过建立法律明白人的“点”,逐步形成全民学法用法的“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

  5.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队伍形象和素质。

  一是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契机,按照《山西省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和《山西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为出发点,对北城所、野川所、马村所、东城所、神农所进行提档升级,同时加强对北诗所、米山所的标准化建设,合理布置功能区,改善办公环境,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同时,进行亮点挖掘培育,大力推进“一所一品牌”“一所一特色”建设,北城、野川、马村、神农、东城5个司法所完成“枫桥式”司法所资料提交工作,等待省厅验收。

  二是认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教育培训工作机制。综合利用网络培训、专家讲座、集体学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活动。2022年,共开展各类讲座、培训22次,参加培训600余人次。组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各级调解员每周五利用企业微信APP,按时参加省司法厅开展的“心理学在人民调解实务中的运用”线上培训39期,整理下发《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并对全市人民调解员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和工作规范化水平。

  尽管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要深刻认识到我们仍存在许多不足。比如:工作能力、理论素养、服务水平、工作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和短板,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年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高平市司法局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局将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聚焦主责主业,抓好学用结合,把学习成效及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各项工作,为全方位推动高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以党的建设为引领,统筹全面依法治市,深化三项改革,做好五项重点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新时代美丽高平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概括来说,就是要进一步深化“1135”工作思路,即:政治建设上要再加强;法治建设上要再发力;三项改革上要再深化;八五普法上要再夯实;执法监督上要再规范;法律服务上要再提升;队伍建设上要再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上要再推进。围绕上述总体思路,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

  1.持续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以模范机关建设为抓手,打造过硬一流政治机关,增强工作主动性、提升工作质量,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持续夯实党建工作。突出“党建品牌”建设,细化党建工作措施,局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强化意识形态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

  3.持续开展廉政教育。开展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加强廉洁从政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依法履职、廉洁从政、廉洁用权。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守住拒腐防变防线,以塑造清正干部形象推动清廉机关创建。

  4.持续优化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结构管理,发现培塑先进典型,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完善绩效考评机制,正向激励干部,表彰先进,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创先进、提能力,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抓好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继续开展雅言诵经典晨读、人人登讲台、文化沙龙等活动,找准重点,加大挖掘力度,用身边事激励身边人,强化创先争优意识,打造新形象。

  二、统筹全面依法治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5.统筹推进2023年度依法治市工作。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职能,健全完善统筹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和运行体制,筹备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第六次会议,推动各协调小组及时研究和推进本领域法治建设,一体推进法治高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强化政策供给和保障,提升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6.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高平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分工,协调相关单位完成今年的任务,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打好基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按时总结、上报、公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7.组织督查考核工作。做好2023年度法治建设督查考核工作,出台考核办法和具体指标,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普法、执法等方面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开展督查考核,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督查考核结果运用机制。

  三、深化“三项”改革,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一)深化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改革试点,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水平。

  8.深入开展“1133”工作运行模式。即,“坚持党建引领、依托平台监管、三区分设运行、突出三大特色”,突出“五心”工作理念,按照“独立执法、协助配合,各履其职、共同推进”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将“社区矫正管理局和矫正中心为主,各司法所为辅”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新模式落到实处,打造出具有高平特色的社矫工作新名片。着力打造县级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高平模式。

  9.加强社区矫正管控。按照教育内容精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化、教育形式多样化的工作思路,推进精准矫正,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智慧矫正”建设为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利用省一体化平台,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形成大数据慧治的“智慧矫正”模式,全面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从人工管理到网上管理、从数字管理到智能化管理的转变。从而实现在矫对象“静知位置、动知轨迹、越界预警”目标。

  10.严格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持续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立刑释人员管理研判机制,就刑释人员困难解决情况、失联人员查找情况等进行研判。加强“流动”刑满释放人员管理,落实“人户分离”刑满释放人员“双列管”工作。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泫氏铸业),积极协调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教育。

  (二)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范行政复议工作

  11.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行政复议标准化办公场所,设置独立的接待室、调解室、听证室等功能场所,配备专业的录音录像、视频监控和信息化办公系统等设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复议办理程序,健全行政复议文书,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专业培训,健全细化“四机制、四制度”,全力打造“标准统一、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机构。

  12.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的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认真研判行政复议案件,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争议较小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采取书面方式审理,在30日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除邀请两名以上的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外,同时采用书面审理、询问谈话、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审理,探索建立“逢案必听证”机制,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及时召集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及法律顾问对案件进行研判。

  13.认真承办行政应诉案件。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应诉案件的证据收集、出庭应诉等工作,落实《关于高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办理工作相关规定的通知》,强化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市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14.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前介入指导政府部门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切实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三)深化公证机制改革,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15.完善公证体制机制,优化公证服务质量。健全便民服务措施,优化服务环境,强化证后回访,进一步加强对公证质效的监督。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加强与银行的深度合作,加大入企公证服务力度,推进“公证+不动产登记+税收”业务协同办理。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储备,建设高素质公证员队伍。

  四、认真抓好“五项”重点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推进全民“八五”普法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16.积极谋划普法宣传教育。继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推动“五长讲法、以案释法、敲门送法、现身说法、全民学法”各项活动走深走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监督职能,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普法工作贯穿于执法工作和服务管理的各个环节。

  17.继续开展“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依托“法律七进”,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重要法律法规。针对不同年龄层、不同受众群体的信息接收特点,开展差异化、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全力拓宽普法渠道和受众,将普法宣传效果最大化,年度送法活动不少于12次。

  18.强化新媒体普法宣传。做好“八五”普法专题栏目“律师来了”,丰富今日高平APP司法局账号内容,扩大法治宣传和司法行政工作宣传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9.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机制,强化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执法职责。加强执法保障,实现一个平台管调度、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网格管治理“三位一体”模式。组织新入执法队人员参加资格认证考试,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20.组织开展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按照省厅要求,组织好“行政执法大讲堂”相关培训活动;并定期邀请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执法单位的业务骨干进行现场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培训形式,不断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

  2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认真听取各单位行政执法情况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详细了解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相关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情况、行政裁量权基准行使情况以及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情况,积极改进执法监督工作,提升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

  (三)抓好法律援助和矛盾纠纷调解,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22.创新法律援助工作形式。一是充实完善法律援助对象“精准识别库”,制作专用软件,依托司法所录入相关印证资料,提高识别库的精度,实现精准施援。二是抓实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任务,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沟通,完善工作程序衔接,确保工作规范开展。三是持续推进“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继续深化“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品牌建设,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各类特殊群体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

  23.大力推行“三三三+N”多元调解机制。深化“三级联动联调”“三站三调”“三长会商”及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信访、+行政复议等机制,强化多部门沟通协作,完善联席会议和会商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特别是对情况复杂、化解难度大的矛盾纠纷,以及涉及多部门的重大疑难纠纷、群体性事件,建立联合工作组,形成化解矛盾的工作合力。按照“四有”标准,引导村级调解工作规范化运行,重点加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村级调解员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入户排查活动,处理好维权和维稳的关系,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

  24.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一是深化“八+”法律服务,提升我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针对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实现“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目标。二是继续在我市党委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各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三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强化法律服务团,为我市各类型企业在转型升级、投资运营、用工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25.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严格规范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为创建市、省、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奠定坚实基础;扩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时更新版面内容,并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根据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在原有阵地基础上,打造全新法治文化阵地不少于10处。

  26.推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取得实效。在原有“法律明白人”的基础上,遴选符合要求的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和徽章并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分期、分拨、分层次做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年度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队伍形象和素质。

  27.持续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山西省“枫桥式”司法所验收标准》细化工作清单,指导各所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村级调解工作,并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今年重点指导南城所、寺庄所、北诗所、三甲所、建宁所、陈区所开展创建工作。

  28.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提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法治思维、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队伍整体战斗力。打造模范窗口部门、设立党员示范岗,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质效。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以制度的规范化促进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