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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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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08/2025-0005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8日
标      题: 高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司字〔2025〕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08日

高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5-08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高平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

通  知


高司字〔2025〕6号


各股(室)、处、所、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高平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战线的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职责,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全面依法治市稳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治保障能力极大提升,重点人员管控平稳有序,法律服务质量明显增强,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

一、坚持政治统领全局,从严治党建设持续强化提升

一年来,我们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通过领导领学、集体研学、个人自学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持续深化“3331”工作法,实现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两促进,打造了“政治清明、廉洁高效、担当务实、善作善成”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落实基层减负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增力提质

一年来,为切实解决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难题,积极对承接省政府赋权的55项行政处罚事项,通过多次调研论证,及时调整“高平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为33项,为基层减负40%,调整“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为41项,减负25%。既“明确职责”也“赋予权力”,厘清了职责边界,切实做到属地事项层级清、边界明、责任实,在为基层减负的同时也促进了行政执法监督的规范化建设。

三、秉持审慎严谨态度,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日趋娴熟

一年来,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落实“逢案必听”制度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规范性文件审查坚持严格把关,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为政府重大合同、决策和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队伍素质日趋完善,行政复议出庭应诉底气十足、自信满满,政府“参谋助手”作用日益凸显。2024年,共出具法律意见书45份,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35条,为26个立法草案及政府文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积极承办行政应诉案件,注重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市行政应诉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6%。

四、积极构建大普法格局,“八五”普法机制持续深化

一年来,我们全面抓实“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有效形成了人大监督、全社会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持续深化“五长讲法、敲门送法、以案释法、现身说法、全民学法”举措,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律师来了》和《法在身边》普法短视频效果持续提高,得到群众认可。坚持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有力推进了法治乡村建设,形成了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2024年,共开展“五长讲法”活动40余场次,以案释法栏目《律师来了》播出5期,《法在身边》普法短视频播出15期。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送法进校园”活动20场次。同时,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在河西、马村、三甲等地打造10处法治文化阵地。

五、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提档升级

一年来,持续深化“八+”法律服务模式,拓展“法援+公证”精准识别、“免申即享”公证服务。认真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及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积极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证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优法律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便捷法律服务。2024年,开展“法治体检”12场次,举办法治宣传讲座18场,为企业代理诉讼案件50余件,审查合同60余份,协助企业处理纠纷10余起。继续围绕“一老一小”开展特殊法律服务,常态化在养老机构开展法援工作,在河西、寺庄、米山等学校增设“青少年维权站”,随时解决青少年求助及诉求。2024年,法律援助中心荣获省级“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71件,提升法律帮助479件。持续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提升公证服务质效,提高当事人办证满意度。与法援深度对接,让法律援助对象“精准识别库”成为公证惠民服务的“直通车”。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优化公证便企服务,激发公证行业活力。2024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业务1042件,为个人和企业减免公证费25.73万元。

六、坚持创新创优,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改革完成试点

一年来,社区矫正中心坚持以制度保障、以科技赋能,打造了“意高心平 舒心驿站”工作品牌,建立了“坚持党建引领、依托平台监管、三组分设运行、突出三大特色”的“1133”工作机制,运用“三化教育”(教育制度规范化,建立10项内控制度;教育内容精细化,打造了“2+2+N”教育模式;教育形式多样化,建立红色教育、警示教育、公益劳动、技能培训四个教育基地)打造了具有高平特色的社区矫正管理体系,高标准完成了全省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试点任务。全省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受到司法部和省厅的高度肯定。

七、提升基层基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成效显著

一年来,各司法所积极发挥承上启下枢纽作用,按照“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创建“枫桥式”司法所(2021-2024)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所实际,及早布局,采取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方式因地制宜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分批开展了基础建设改造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司法所在阵地提升、队伍建设、办公设施配备等方面都有了质的飞跃。目前,我市东城、南城、北城、寺庄、神农、马村、三甲、野川、陈区、米山10家司法所荣获了山西省“枫桥式”司法所荣誉称号,占比达到66%。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深刻反省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需要我们努力改进,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


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八五”普法和行政执法三年规划收官之年,是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三年行动持续推进之年,是社矫改革持续深化提升之年。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各级政法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全力以赴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为高平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

一、加强政治引领,坚决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1.深化思想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加强党组中心组和支部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办公室、政治部)

2.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政治部)

3.持续丰富“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品牌内涵。开展党建工作规范提升行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政治部)

4.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舆情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全面开展网络舆情预警监测。(办公室、政治部)

5.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廉政警示教育月和“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地落实。(政治部)

二、强化统筹推进,全面提升依法治市工作水平

6.筹备召开2025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会议。制发《中共高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安排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组)

7.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制发《高平市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做好2025年度领导干部述法和法治建设督查考核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组)

8.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实施《高平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协调相关单位完成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按时公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依法治市秘书组)

9.配合做好晋城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市委依法治市秘书组)

三、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0.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和晋城市“企业安静期”制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开设涉企行政检查公示栏,明确行政检查主体、事项,落实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联动协作机制,促进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1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从源头防范和遏制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影响企业发展和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12.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培训,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等,多措并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13.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办理程序,健全行政复议文书,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14.承办行政应诉案件,做好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的证据收集、出庭应诉等工作。全面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履行应诉义务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强化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监督管理。(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15.全面建章立制,全面推进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出台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任务。(规范性文件审查股)

16.严格依法审查,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按照《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和《晋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关,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示制度,及时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确保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规范性文件审查股)

17.全面建章立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西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股)

四、坚持服务大局,全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8.开展“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启动编制“九五”普法规划。(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9.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5年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强化监督职能,督促相关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20.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继续推动“五长讲法、以案释法、敲门送法、现身说法、全民学法”普法机制落实落细。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结合实际,着力建设一批有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继续推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和“12·4”国家宪法日等大型宣传活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21.强化新媒体普法宣传。继续做好普法短视频“法在身边”栏目,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和司法行政工作宣传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22.继续深化“八+”法律服务,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做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特殊群体提供免费优质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治理股)

23.立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万所联万会”,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推动律师主动服务企业、社会发展。延伸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继续增设“公共法律服务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公共法律服务。落实为新设立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托管”服务,为新设立民营企业提供为期6个月的免费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设立、投资、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融资、劳动用工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助力民营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24.推进律师行业合规建设。加强律师执业监管。指导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25.全面提升法律援助质效。深入学习宣传《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扩大群众知晓率。积极拓展法律援助联络站点,为新就业形态人员提供贴心法律服务。做实“青少年维权站”建设工作,继续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工作。开展案件评查,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法律援助中心)

26.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通过采取规范公证执业秩序、优化办证点设置、拓展创新公证服务领域等举措,实现公证服务质量更好、服务更优、群众满意度更高,推动公证机构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公证处)

27.深化涉外公证服务,探索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积极贴近市场需求创新服务,探索公证服务新业态新领域,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支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公证处)

五、夯实基层基础,持续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28.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基层司法行政资源配置,开展“一市一所一标杆”司法所建设工作,重点将寺庄司法所打造为高标准标杆所。(基层治理股)

29.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完善“三级联动联调”“三长会商”及“人民调解+N”等多元调解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解纷途径,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基层治理股)

30.加强村级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和调解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专业化水平。(基层治理股)

31.深化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社区矫正“1133”工作机制,发挥品牌效应,持续推进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规范化、精细化、多样化建设,提升监管水平。持续深化改革,探索街道社区矫正对象由社区矫正管理局直管机制。完善法、检、公、司协作机制,提升教育监管水平。(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中心)

32.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执法,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精准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分析研判制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研判,提升监管水平,防止脱管、漏管问题发生。(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中心)

33.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指导各司法所及时完成信息核查、衔接,落实安置和帮扶措施等,帮助安置帮教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基层治理股)

34.落实好远程视频会见工作。做好远程视频会见宣传、预约、审批、会见等工作。(基层治理股)

35.积极推行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基层治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