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综合素养,近日,高平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级调解员按时参加由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调解协会组织的线上培训第12期,本期培训主题为“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课程为《〈山西省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试行)〉解读》。
培训由山西调解学院院长、山西省法学会调解法治研究会会长、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郝晓玲讲授。《山西省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试行)》经省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5月1日生效实施。郝院长从相关政策、法院受理案件历年的数据对比以及基层工作实际情况等方面分析了全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重要性,讲解了《山西省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并对行政调解的概念特征、工作原则、受理范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调解程序、调解协议的内容及效力、保障与监督等主要内容进行了逐一解读。
本次培训,使调解员对行政调解有了较全面的认识,在工作中有利于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