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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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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情”公证 解“无声”之忧

发布日期: 2026-06-10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在无声的世界里,他们同样有心愿需要表达,有权利需要守护。

郭先生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因郭先生的父亲后于其死亡,郭女士作为转继承人,近日向高平市公证处申请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郭女士是一位聋哑人,听不见声音,也无法开口言语。常规公证需要当面口头表达意愿,这道看似平常的程序,却成了一道难解的题,继承事宜一度陷入“沟通死局”。

沟通有障碍,绝非拒证之理由;身体有不便,更应司法有温度。

接待此事后,公证员没有简单回绝,而是主动靠前、贴心服务,与郭女士面对面,通过“纸短情长”的方式,判断其精神状态与行为能力。经深入了解,郭女士虽丧失听说能力,但神志清晰、思维正常,能够熟练阅读和书写,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郭女士只是交流方式特殊,并不影响其独立作出民事意思表示,其作为转继承人的合法权利理应得到平等尊重和法律保障。

为此,公证员专门为郭女士预约时间,提供一对一专属公证服务,用最温柔的方式,打通法律服务的“无声通道”。

办理当天,没有一句对话,却满含真诚与郑重。公证员将问题一笔一画写在纸上,郭女士戴上老花镜,认真阅读、仔细思索,再逐字写下自己的回答与确认。

从亲属关系、转继承事实,到财产状况、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愿,一问一答、字字千钧。所有关键信息通过书面交流完整核实、固定留存,辅以全程录音录像,既筑牢公证程序的严谨性,又让特殊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被看见、被尊重、被法律守护。

无声的交流,彰显有声的正义

聋哑人士作为社会特殊群体,和所有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也同样渴望被理解、被善待、被呵护。

一直以来,我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持续推出“上门办”“延时办”“暖心办”“专属办”等便民利民举措,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忧。

面对难事不推诿,面对特殊群众多用心,用一次次有温度、有态度、有力度的公证服务,践行“敢为群众办难事、真为群众办好事”的初心使命,让法治阳光照进无声角落,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温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