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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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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成功办理

发布日期: 2024-11-25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近日,高平市公证处首次成功办理完成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事务。这是高平市人民检察院、高平市人民法院、高平市公安局、高平市司法局联合出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后的首次公证实践,也是我市政法机关在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中首次引入公证提存机制。

  秦某因交通肇事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秦某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自愿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希望得到被害人谅解,以期达成刑事和解,争取司法机关从宽处罚的前提下,根据秦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缴纳赔偿保证金的事实,符合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要求,依法出具《高平市公安局赔偿保证金提存函》。高平市公证处在收到公安机关的上述函件和秦某的提存公证申请后,依法及时受理该提存公证案件,并在“1小时”内就为秦某出具了提存公证书。

  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既能有效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的认定问题,又能降低诉前羁押率,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有利于促成刑事和解,对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高平市公证处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制度,充分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的公证职能作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上贡献公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