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高平市司法局建宁司法所和石末司法所的联合调解下,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此次联合调解不仅避免了双方当事人对簿公堂,还为今后类似的纠纷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模式。
该起交通事故造成了一方人身损害,双方在赔偿金额和责任认定上存在较大分歧,矛盾一度激化。事故一方当事人连某属于建宁乡户籍,主动找到建宁司法所,表达了不想打官司,想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的意愿;经过深入调查,获悉另一方当事人赵某正在寻求石末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法律咨询。因行动不便,当事人赵某决定委托石末乡值班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全权参与后续的调解工作。经与多方充分协商后,为妥善处理这一纠纷,建宁司法所、石末司法所决定联合行动,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现场,双方调解员、值班律师齐聚一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调解方案。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们充分倾听双方诉求,耐心细致地分析事故责任和赔偿标准,从法律、道德、情感等多个角度进行劝导。值班律师则从专业法律角度为当事人解答疑问,提供法律支持。在调解员和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了对立情绪,开始理性地探讨解决方案。
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放弃了通过诉讼解决纷争的念头,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此次联合调解不仅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还维护了双方的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次两个不同司法所的联合调解是一次成功的尝试,为今后处理跨区域的复杂纠纷提供了宝贵经验。未来,我们将继续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司法所之间的协作与联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