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因具有侵权人警觉性强、证据易灭失、侵权成本低等特点,使得权利人的取证难度大幅提升,维权成本也相应增加。保全证据公证在于完整忠实的记录需要证明的事实或行为,权利人通过保全证据公证及时固定证据,避免了证据被篡改或灭失的风险。在诉讼案件中,经保全证据公证的证据,以其客观、中立的强证据效力,可以有效帮助权利人解决取证困扰,且证明力远大于未经公证的证据,成为权利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也有助于保护公民及企业的无形资产,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去年7月,高平市公证处依法及时为某安装门市部经营者张先生(化名)办理流水槽商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证据保全公证,为当事人维权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撑。
近日,承办公证员再次收到来自张先生(化名)的消息,是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他留言说:“您好,我的案件以胜诉圆满结束,谢谢你们的努力付出!”历时一年有余,当事人与我们的公证员第一时间分享案件胜诉的好消息,“纸”短情长,我们在受鼓舞的同时也倍感欣慰!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高平市公证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之规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让经公证的证据作为法院认定事实的最优证据形态,在权威的证明事实、对抗质证等诉讼活动中具有独特的价值。
公证从来不只是盖章用印的工作流程,而是在用专业与责任为广大群众搭建法律桥梁。公证员站在事实与法律之间,用镜头记录真实,用封条固定时间,让飘忽不定的证据落地生根,成为法庭上最铿锵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