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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司法局

创新“信用承诺制”改革 服务群众跑出“加速度”

发布日期: 2024-03-07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高平市公证处在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过程中,创新“信用承诺+公证”举措,以信用承诺代替举证,法律服务质效和群众获得感得到大幅提升

一、 重调研、强实效,创新信用承诺清单。

在下基层调研和办证实践过程中,注重对老百姓反应强烈的“急难愁盼”证明事项,在原有针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涉及的财产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死亡时年满75周岁的被继承人其父母的死亡事实证明;公证当事人的未婚事实证明;公证当事人的未再婚事实证明四项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基础上,又创新将委托、财产继承、声明、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用于国内购房婚姻状况证明等10大类共40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取证难度较大的公证事项,列入信用承诺清单,通过扩大证明事项适用范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重承诺、惩失信,动态调整保障改革落实

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过程中的失信行为,明确失信申请人认定标准和惩戒措施。将失信申请人列入全国公证综合办证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并予以公示;同时将失信信息推送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列入信用承诺清单的公证证明事项进行定期检查,根据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下发的有关文件及时对清单内容进行更新;未列入清单,但群众和企业呼声较高的公证证明事项,在办证实践中进行评估并报上级批准后及时纳入清单范围。

三、重宣传、保质效,让办事群众“至少少跑一处”。

高平市公证处通过外出走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将公证信用承诺制的事项清单、失信后果、工作流程等进行广泛宣传,将公证事项信用承诺制置于全社会监督下,阳光操作,透明运行。同时将当事人签署《信用承诺书》等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全国公证业务平台及有关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证服务体系和社会统一信用体系的统筹规划工作,并且宣传引导相关部门发挥职能,协调联动。

对符合条件的证明事项,实施信用承诺制后,公证员运用“规范地证据材料外调”和“信用承诺”相结合的办证方式,让公证当事人“至少少跑一处”。

四、重提升、做减法,满足“尽快办”的实际需求。

开展公证当事人信用承诺代替举证制,让公证当事人充分感受高效、优质、专业的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公证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减轻公证当事人的证明负担,提高了办证效率,缩减了办证时限,满足了人民群众“尽快办”的实际需求。办理公证平均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最快从法定15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同时降低适用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门槛,将起点金额设定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使公证信用承诺制的服务效能与《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8号)的政策红利接续发力,进一步压缩适用信用承诺制公证事项的出证期限。

高平市公证处通过创新信用承诺制改革,不仅为服务群众跑出“加速度”,同时也为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起到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