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某的亲属来到高平市公证处,申请办理王某生前遗留的银行存款及养老保险。经公证员与其亲属交谈得知,王某于多年前去世,生前未婚无配偶,也没有子女,且王某的父母也先于其死亡。在王某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王某的上述遗产就由其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王某生前四处租房居住,不同居住地的社区均不了解其亲属关系情况,原先所在工作单位已于2006年破产,王某的继承人仅仅提供了王某1988年的人事档案资料,王某未婚及其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无法举证。面对这一特殊情况,为给当事人排忧解难,公证员决定启用“容缺受理”机制。
随即,公证人员驱车前往被继承人王某生前曾居住的多个社区和王某生前原工作单位的同事,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逐一走访,了解得知被继承人王某的婚姻、子女、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详细情况,王某共兄弟四人,现健在的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根据知情人的陈述,公证人员详细制作了2份现场工作记录和4份询问笔录。
经过公证员“跑腿”审慎地履行证据外调职责,市公证处依法为王某的继承人出具了公证书。他们拿着手中的公证书对公证员连连道谢:“近几年去银行跑了好多趟,和银行的工作人员协商了好多回,钱都没有取出来,这回有了你们的帮助,不仅可以顺利地取出这笔遗产,而且中午我们难得相聚,三兄弟还在一起吃了个团圆饭,终于能让他入土为安了,真的非常感激你们!”
一份薄薄的公证书,真真切切地承载了公证人厚厚的为民服务初心。公证“容缺受理”机制在解决群众办证难题、提升办证效率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通过信用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措施,有效简化了办证流程,提高了办证效率,减轻了群众负担,增强了老百姓的公证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