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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司法局

意外致伤难索赔  法援尽责助维权

发布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近日,高平市朝阳法律服务所王兰兰收到了一面迟来的锦旗,法律援助受援人赵某对王兰兰主任的悉心办理连连道谢,并对因事外出未能及时送到锦旗表示歉意。

今年年初,六十多岁的赵某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反映自己被吊车的断裂钢丝绳打伤,住院治疗后赔偿事宜一直得不到解决。工作人员在审核资料后,依法为其指派了高平市朝阳法律服务所王兰兰主任承办此案。

作为代理人,王兰兰详细询问了案件经过,了解了事情起因。案件发生在去年9月,两名废品收购者雇一吊车挖坑,赵某在附近的公交候车亭下面站着,正在作业的吊车钢丝绳突然断裂,打在了赵某的面部。之后,赵某被送到医院救治,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

事故发生时,在场的有吊车司机、两名雇用吊车的人,那么到底应该确定谁是被告,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才是关键。王兰兰认识到此次事故责任归属争议较大,必须合理分配责任承担。她仔细分析,翻阅资料,认为吊车司机是直接侵权人,应为第一被告,吊车司机分别在两家保险公司交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应该在其责任之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另外,两名雇用人员对于第一被告的损害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确定了被告,王兰兰又就赔偿相关金额、原告伤残程度以及结合原告的年龄问题考虑原告的误工费是否会受到法院的采纳等问题与受援人耐心沟通交流,认真分析,收集证据,代写起诉状。

在法庭上,王兰兰据理力争,全力帮受援人争取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判定由两保险公司赔偿赵某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3.3万元。赵某得到了合理赔偿,成功挽回了损失。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是法律援助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案在法律援助人员的悉心办理下得到圆满解决,充分显示了法律援助扶贫助弱的职能作用,也让受援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社会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