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春以来,随着气温不断升高,降水较少,火灾隐患不断加大,火灾警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森林防火意识,充分发挥社矫对象参与公益活动的作用,米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护林防火知识,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参与森林防火巡山等多项活动。
2月23日上午,米山司法所组织全体社矫对象到司法所参加集中学习,学习主要内容为《“十不要”!春季森林防火,我们必须牢记》、《致全市农民朋友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晋城警方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以及森林火灾的危害、种类、分类、火灾扑救、人员安全等相关知识。并告知社矫对象严禁携带火种入山,严禁春耕焚烧根茬秸秆,不得让家中的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起到监护和宣传作用。要做好防火措施,发现火灾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学习结束后,一部分社矫对象到米山镇街道、超市发放护林防火宣传资料,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促使群众自觉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对群防群治起到了推动作用。另一部分社矫对象跟随米山镇森林防火员到各个山林路口、森林防火防控点进行巡查,对火源上山情况进行管控,严防火情发生。在巡查过程中,一社矫对象发现一处火情,向安全员报告后,立刻与森林防火安全员紧急行动,拿起铁锹,奔向火情地块,经过三名安全员及四名社矫对象的共同努力,火情很快扑灭,避免了不良后果。需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大家纷纷表示会严格遵守规定,自觉做到不野外玩火,不造成火灾隐患,管好自己的子女和亲属,并向周边人做好宣传工作。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提高了社矫对象森林防火意识,掌握了防火相关知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同时还营造了社矫对象支持、参与防火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效果。尤其是参与到扑灭火情的几名社矫对象,更是感触颇深,相信防火意识会在他们心中牢牢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