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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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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平市委 高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高平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29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中共高平市委

高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高平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

报  告


2023年,高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晋城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实施《高平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坚持法治高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突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规划部署落实到位

我市坚持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方案》。完善法治建设工作考核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范围,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学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业部门法律法规开展系统学习。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市委重点工作,市委书记亲自听取我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工作。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审议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按时向晋城市委、市政府和高平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汇报。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优化审批服务,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新发布高平“证照分离”改革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对涉改事项、设定依据、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调整,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深化。同时,组建“全代办”队伍,无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帮办代办等服务,今年以来,共为159个项目办理了前期手续。

2.巩固“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制定出台《高平市“无证明办事”工作规则》,健全完善“证明直通车”在线核验系统,并持续推动场景应用。同时,设立6个监测点,定期汇总上报证明开具情况,及时进行统计、梳理、分析、预警。

3.打造“一件事一次办”精品。以落实国务院“一件事一次办”13个基础清单和省50个“一件事”为重点,选取办事频率高、群众需求大的跨部门跨行业15个“一件事”作为本年度精品打造。其中,在晋城市牵头打造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群众满意、成效明显。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全面履职的能力水平。

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探索形成了“一个专班统筹、两大专业指导、三项工作机制、四个规范执法、五个统一保障”的“12345”高平模式。15个乡镇(街道)均已独立开展执法工作,今年开展行政检查1236次,行政处罚84次,行政强制3次。

积极谋划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制定了《高平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10项制度,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三重监督链条(第一重:教育、研判、公开三措并举,强化源头监督;第二重:记实、审核、整改三招发力,强化事中监督;第三重:评查、抽查、考核三管齐下,强化事后监督),构筑了“执法围栏”,有效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

同时,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和《监督通知书》《监督意见书》和《监督提醒函》“两书一函”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要求,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做好“再监督文章”。今年以来,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开展7次案件评查、5轮随机抽查,出具监督通知书8份、监督意见书5份、监督提醒函13份,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10起,责令纠正或改正违法行为190起,未接到行政相对人的投诉或举报,群众满意度达到98%。

2.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制定《高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制度》《高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制度》等制度,印发《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机制的通知》,明确并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单位46个,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个统一”。同时,运用“4+”(起草部门内部法制机构审核+起草部门法律顾问审核+市政府法律顾问审核+市司法局审核)审核方式,切实提高审核效果。

3.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构建重大行政决策“1+6”制度体系(“1”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6”即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试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试行),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试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试行)),实现行政决策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制定并印发《关于报送2023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通知》和《高平市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办法》,对重大决策建议项目进行征集、研究、梳理,并进行决策前评估、决策后评价,着力防控决策风险,最大程度防止了“政策一出台、矛盾随之来”的乱象。 

4.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选聘太原和我市的6家律师事务所共13名律师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分级分类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为市委文件、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13份,提出意见建议45条;为市政府重大合同、决策和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50份,提供意见建议142条,为24个立法草案及政府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有效保证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5.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调整设置行政复议标准化办公场所。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达100%。今年以来,对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试行“凡案必听”制度,在所有案件全部要求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同时,还组织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召开听证会,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共受理行政应诉案件31件(其中有两件涉及98人),已审结29件。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件,立案受理43件,办结38件。

6.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市政府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履行职责中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严格履行生效裁判。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坚持法治为民,构建社会安全稳定的保障体系。

1.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快推进“接诉即办”改革,成立了社会治理中心,整合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17个线下线上工作平台,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群众“说理只进一扇门、办事最多跑一站”。优化整合行政、司法机关、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化解无缝衔接。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网格,在乡村两级设有人民调解组织356个,人民调解员900余名,形成了“巾帼调解队”“五老调解队”等一批特色调解组织。探索“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律师调解”等N种调解渠道。建立访调、诉调、警调、检调、行调“五个对接”工作机制,形成了家庭婚恋纠纷“三站三调”、复杂疑难案事件“三长会商”、道交一体化等工作模式,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2.8万余次,走访入户23万余户,排查受理化解1900余件。

2.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八+”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八+”即“专业+辅助”“定时+常规”“静态+动态”“法援+矛调”“线上+线下”“研判+联动”“跟踪+回访”“通报+约谈”),提升我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我市84名法律顾问共入村服务近200次,接待群众咨询3500余次,开展普法宣传18场,举办法治讲座15场,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3件,共办理各类案件2000多件,在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增强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辖区中小企业开展常态化“五个一”免费法律服务,组织律师深入企业,“送法入企”活动共开展60余次,采用调查问卷、询问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法治体检”32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共计5600余份,为顾问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代理诉讼案件150余件,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160余份,协助企业处理纠纷30余起等,有效提高企业依法管理、合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3.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方向和重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结合职能,利用法治讲堂、抖音普法等方式深入村(社区)、企业、学校普及法律知识。同时,依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五长讲法、敲门送法、以案释法、现身说法、全民学法”的全面落实,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0余次,《律师来了》法治专题节目播出10余期,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4.深化法治乡村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推动“法律明白人”培训规范化,积极培养一批“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通法规”的学法用法典型代表,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今年以来,共组织线上培训5次,线下培训1次。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市区炎帝文化苑建成占地面积两千多平方米的法治广场,各乡镇分别在显著位置建成法治广场,今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同时进行了集中宪法宣誓;在马村镇古寨村、唐西村等10个村庄打造成法治文化阵地,为群众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以点带面、逐步覆盖,截至2023年底,共创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山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晋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高平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3个,形成了全国、省、市、县四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梯队建设。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2023年,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重要作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进一步深入。在学深悟透、见行见效、持续用力上还不够,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方面还有差距,学习宣传形式单一,效果还不够理想。

二是普法宣传成效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利用大众关注度高的社会问题或具体化案例进行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执法监督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强化。个别单位在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三张清单”的落实上还不全面;有些单位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不到位,集中检查频次少,效果不明显;还有一些单位内部监督虚化,未能发挥有效作用。

四是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精细化、品质化、特色化。在改革的谋划上,不够系统,存在碎片化、表面化;在推进实施中,主动性不足,协同性不强,组织动员不够,影响改革成效。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市将全面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严格落实《高平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部门法规等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学习,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形成学法常态化机制。强化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培训课程,丰富学习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依托“每周一讲”举办法治大讲堂,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进行授课,将学法纳入年终干部考核的指标体系。

二是进一步加大“八五”普法工作力度。依托“八五”普法工作机制,不断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今日高平APP等新媒体,构建多元宣传格局,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宣传到位;扎实开展好“法律七进”活动,通过定期普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军营、进企业、进网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打造5-10处法治文化阵地,再形成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有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在原有执法监督的基础上,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双月例会”“两书一函”、培训考核等制度,努力实现执法有路径、违法有人究、责任有人担,全力提高执法水平。

四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无证明城市”改革。围绕营商环境优化、经营主体提升和“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等,推动改革精细化、品质化、特色化,重点打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一项一码一档”“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32512”,聚焦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体验感、满意度,培育星级大厅、满意窗口、金牌“高小二”,培育一批叫得响、立得住、传得开、群众认可的改革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