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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司法局

法、检、公、司同堂授课 共绘社矫“同心圆”

发布日期: 2024-05-14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升社区矫正质效,树立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增强他们的规矩意识,确保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平安稳定。2024年5月10日,高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邀请法、检、公专家为我市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讲授了一堂警示教育课。

高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尚瑶瑶从社区矫正的历史沿革,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相关知识入手,鼓励社区矫正对象“把刑期当学期,把课堂当学堂,努力走好社矫人生路”,鼓励社区矫正对象遵法、学法和守法。

人民检察院第二监察部樊俊强主任,以“有约束的自由,且‘刑’且珍惜”为题,从什么是社区矫正,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典型案例入手,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树立在矫意识,自觉接受监管;二是坚决杜绝违法犯罪的情况发生;三是矫正者自矫,提高自我矫正的能力;四是真心悔罪,一心向善,用实际行动来回馈社会。

高平市公安局杨和平一级警长以“心怀感恩 遵纪守法 向新而生”为题,讲解了公安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从端正态度、心怀感恩、敬畏法律、向新而生四个方面入手,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正确把握矫正的方向,最后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希望:“要加倍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用心构筑未来,严格要求自己。将自己的言行纳入法治轨道,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把握社区矫正的方向,彻底告别昨天,做好今天,迎接新的明天。”

社区矫正中心主任王伟对社会中高频出现的十类易违法犯罪类型进行讲解,并穿插相关案例,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增强社区矫正的守法意识,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做一个“心中有爱、心中有责、心中有法、心中有戒”的合格公民。

此次法、检、公、司同堂授课,强化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警示教育,提高了教育矫正效果,有效地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转变和行为矫正,有助于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彰显了法、检、公、司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