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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 |
负责人 |
史竹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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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356-5228482 0356-5284112 |
邮政编码 |
04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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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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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高平市泫氏东街666号(司法局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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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能 |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拟定本中心内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等,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 (3)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法律援助业务工作。 (4)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以及承办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的服务情况。 (5)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6)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7)管理法律援助业务档案。 (8)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