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高平市水务局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务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供排水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3)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5)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6)负责全市水文工作。
(7)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流、水库及河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9)指导全市农村水务工作。
(10)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11)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12)负责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3)开展全市水务行业的科技和外事工作。
(14)负责全市渔业、渔政、渔船检验工作。
(15)组织开展对全市水务基本建设项目的稽察、监督。
(16)指导全市水务行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17)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预算单位
高平市水务局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 2018年度纳入水务局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
行政单位1个:高平市水务局机关。
事业单位3个:高平市水利综合服务所、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高平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其中: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和高平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二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纳入预算范围的在职在册人员共31人。
(2)内部机构设置
水务局机关内设5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务经济股、建设管理股、农村水利水保及水环境股、行政审批股。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格
附表:高平市水务局预算公开报表(高平万元)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3、部门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8933.1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303.80万元,政府性基金6000万元,收回单位结余资金28.96万元,上年结转600.35万元。
(2)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8933.11万元。
①、基本支出691.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1.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92万元。
②、项目支出8241.1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649.88万元、政府性基金6000万元、收回单位结余资金28.96万元、上年结转562.30万元。项目支出执行状态中可执行项目支出853.09万元,核实性项目支出208.16万元,政府审批项目支出7179.88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度日常公用经费预算49.92万元,其中:公务费20.61万元,取暖费8.01万元,工会经费3.53万元,福利费6.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2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7.36万元。
5、“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7.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7万元,公务接待费2.57万元。
6、部门预算本年度主要项目情况
项目支出8241.13万元。其中:
(1)可执行项目支出853.09万元,主要为专项业务费33万元,水利工程质监站经费54万元,丹河人工湿地养护专项资金31万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44.35万元,县级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管理经费48.45万元,小水重点县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经费39万元,编制高平市水功能区划等方案50万元,其他水利专项工程款553.29万元。
(2)核实性项目支出208.16万元,主要为水库管护人员工资及备防石占地补偿费21万元,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运行管理经费18万元,河长公示牌制安费及“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费80万元,高平市南部两河湿地工程运行管理经费42万元,河道管理站运行经费8.2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运行经费10万元,上年结转核实性项目支出28.96万元。
(3)政府审批项目支出7179.88万元,主要为农村饮水巩固提升6000万元,2017年新增粮食产能县级配套19万元,张峰供水东延工程(二期)贷款本金及利息偿还1146.77万元,王修成伤残赔偿金14.11万元。
7、其他事项说明
高平市水务局财务主要核算高平市水务局(包括水务局、水利综合服务所)、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高平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及经费,核算水利专项资金的收支业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等,维护正常的水事管理秩序。
(3)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出行政制裁和行政处罚决定,并采取行政处理措施。
(4)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归口协调水事纠纷、处理水事案件;负责行政应诉等具体工作事务。
(5)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水利治安和刑事案件。
(6)对水政监察员及水土保持监督员进行指导、培训、考核,提高行政执法及水土保持监督水平。
(7)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对在全市范围内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8)负责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拟定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计划。
(9)承办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高平市水资源管理委员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关于水资源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全市的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综合规划
(3)组织本市权限范围内的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
(4)对当地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集蓄利用的雨水、城市中水、煤矿矿坑排水等)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协调和解决用水矛盾。
(5)保护当地水资源不受污染和破坏。
(6)指导和推动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水规划,制定节约用水的制度和办法,奖励节约,惩处浪费。
(7)组织实施权限范围内的取水许可制度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取水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预算单位
包括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高平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个单位。
在职在册人员基本支出部分已纳入水务局部门预算。
(2)内部机构设置
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内设2个股室,分别为:水政监察股和水保监督股。
高平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设2个股室,分别为:征费稽查大队和综合管理股。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格
附表: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预算公开报表(高平万元)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3、部门预算情况
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高平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管部门为高平市水务局,是二级预算单位。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资金来源共计51.0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5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07万元。
4、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及部门预算本年度主要项目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共计51.0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5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07万元。
(1)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
水政执法及水土保持监督经费30.9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30万元,上年结转0.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劳务费6.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
(2)高平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水资源管理及征收业务费20.1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0万元,上年结转0.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劳务费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万元。
5、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
6、“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4.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7、其他事项说明
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和高平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财务分别独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