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变更企业进行公示的
通 知
米山镇人民政府,市直及驻高各有关部门:
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接受全社会公开监督的有关要求,现将高平市新东郊加油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变更情况进行公示。
米山镇人民政府、市直及驻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取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提高领证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处置。
附件:延期、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名单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