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应急函〔2023〕92号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企业的
通 知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河西镇人民政府,建宁乡人民政府,米山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秩序,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城高平云泉加油站等4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情况通告给你们。
附件:延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