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南城街街道办事处,东城街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秩序,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高平市怡汇林工贸有限公司、山西晋祥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晋城分公司高平南李加油站3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变更情况通知给你们。
附件:延期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