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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高平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局领导对乡镇及煤矿进行安全督查的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 2023-02-10 发布机构: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高 平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高平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局领导对乡镇及煤矿进行安全督查的安排意见


高应急发〔20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煤矿主体企业,各煤矿企业:

为切实加强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继续实行局领导对乡(镇、办事处)及煤矿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乡(镇、办事处)及煤矿进行安全督查检查,全面推动各级贯彻执行国家、省、晋城市及我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祥和的环境。

二、督查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督查内容

(一)乡(镇、办事处)督查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情况,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每季度学习情况。

2.党政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的问题及部署落实情况。

3.“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和安全生

产责任清单”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所属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布置情况,安全会议召开情况;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严格执行情况。

4.党政领导安全生产理论学习情况;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情况;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和营造安全氛围情况。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体系情况。

6.在所属区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企业督查内容

1.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严格落实“四个责任”和执行“九个一律”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测和巡查情况。

3.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4.依法有效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各类人

员持证上岗情况,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过程达标、动态达标情况。

5.各生产系统完善可靠、重大灾害防治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各重点时段、重要节点工作开展情况。

7.依法建立应急队伍、储备应急装备和物资,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8.矿领导下井跟班带班和值班在岗情况。

四、工作要求

1.督查工作由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配合,成立7个督查组(名单附后),对所联系乡(镇、办事处)及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督查。

2.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督查检查工作,各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严格按照督查内容和次数开展督查检查工作,督查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通过实地检查,真正了解和掌握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每季度督查所联系乡(镇、办事处)1次;每月要对煤矿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检查。

3.督查人员在督查检查中要秉公执法,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各督查组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要将当月煤矿企业督查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材料报局调度室,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所联系乡镇督查情况报局调度室,调度室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


  附件:1.高平市应急管理局(高平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2023年安全督查分组名单.xlsx

  2.乡(镇、办事处)督查检查表.xlsx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高平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