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应急函〔2023〕85号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企业的通知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东城街街道办事处,米山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秩序,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高平市兴业气体有限公司、高平市公路管理段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情况通知给你们。
附件:延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