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加强近期地质灾害应对准备工作的
提醒函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通报,自汛期6月1日8时至7月7日7时,我市较常年同期降水量偏高2成。随着新一轮降雨影响,我市汛期同期降水量较常年持续攀高,土体含水量趋向饱和,地灾风险不断增大。为有效应对主汛期持续降雨过程,现提醒如下。
一、要加强会商研判及工作督导。应急、自然资源、气象、水务、住建、交通、文旅等单位及地灾专家等要及时研判地灾趋势、会商地灾形势,梳理机制短板、剖析救援能力,确定高风险区域及隐患,综合施策,推动地灾应对由事后应急到事前预防转变。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联合检查、线上抽查、调研指导、应急调度等措施,督促落实应对工作。
二、要加强部门协作及应对联动。应急、气象、自然资源、交通、水务等部门,加强天气、山洪、地灾风险预警等信息共享,按照预案和《高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转发、提醒、会商、跟踪、应急调度、响应等应对措施,强化协作联动,落实应对准备,降低地灾风险。尤其是泥石流应对方面,要指导建立“形成区、流通区、堆积区”信息共享、联防联控机制,为受威胁人员安全转移争取时间,减少灾害损失。
三、要适时启动地灾应急响应。对于地灾红色风险预警覆盖区域较大或发生地灾风险较高时,要及时组织会商,适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响应启动后,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在落实好预警措施基础上,聚焦高风险区域和隐患,督促协助相关单位,加强警示、管控,开展排危除险,制订、演练转移、避让及救援方案,必要时前置救援力量、救援物资,确保遇有情况能够快速有序高效处置。
四、要果断撤离转移受威胁人员。撤离和转移受威胁人员是有效减少灾害损失的最有效措施。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现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和“四个一律”(当雨量达到临灾预警时,一律进行避险转移;当发生险情异动时,一律进行避险转移;当风险隐患难以预判时,一律进行避险转移;当晚上风险隐患难以研判时,一律进行避险转移)要求,以“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的担当精神,及时撤离转移受威胁人员,最大限度降低地灾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高平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